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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释法丨有证交无证 双双被处罚
2021-06-29 10:33:3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78  文字大小:【】【】【
  • 6月14日下午,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马继军、辅警李述涛、杜超在大广高速息县站开展假期安保勤务时,系统预警一辆豫Q牌黑色本田轿车逾期未年检。 民警拦停该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神色慌张,迅速 ...

614日下午,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马继军、辅警李述涛、杜超在大广高速息县站开展假期安保勤务时,系统预警一辆豫Q牌黑色本田轿车逾期未年检。

民警拦停该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神色慌张,迅速下车让坐在副驾的人找证件。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谎称驾驶证没带,记不清身份证号码,驾驶证申领年份也无法提供。

民警向驾驶员宣讲法律法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驾驶员刘某才说出实情。原来他从未取得过驾驶资格,没跟民警说实话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蒙混过关。同行男子陶某称,该车是自己家的,他与刘某是发小又是同学,两人从新县九龙水库出发,他开了一段之后,感觉身体不适,因刘某自称有驾驶证,就将车交给刘某驾驶。

系统查询显示,刘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陶某持C1证,属有证交无证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对陶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