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9时28分许,河南省高速交警七支队副支队长张反修、民警刘涛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北半幅681公里处时,突然发现有一个人拉着行李行走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身后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危险。民警迅速下车询问情况。原来郭某在成都打工,今天坐大巴车回偃师,结果被甩客在洛阳服务区。该女子打电话通知家里人,让家里人到站口去接,她准备走着下高速,结果迷路了,幸好遇见了巡逻的高速交警。民警核对了她的身份信息后,对其徒步高速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将该女子带到偃师站,并对其进行测量体温,做好登记。临走时,该女子对民警表示感谢!
高速交警提示:乘坐大巴车购买车票前一定要核对好出发地、目的地、出发日期、发车时间等,上车前也要和司机再次询问确认行程信息,避免出现买错车票或上错车的情况。切忌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以免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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