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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停车危害大,切莫停车行“方便”
2021-12-27 11:37:32  作者: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来源: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265  文字大小:【】【】【
  • 2021年12月26日下午15时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三防区民警王艳军、郭民带领辅警巡逻至大广高速公路K1778公里时,发现一辆冀F牌黑色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旁一男性司机正在小便,后方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车 ...

20211226日下午15时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三防区民警王艳军、郭民带领辅警巡逻至大广高速公路K1778公里时,发现一辆冀F牌黑色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旁一男性司机正在小便,后方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车辆安全警示灯也没有开启。

民警随即上前制止司机高速上违法停车随意小便的不文明行为,在后方做好安全警戒。核查驾驶员侯某的证件信息,告知其已经违法将给予处罚时,侯某开始狡辩说“车辆胎压有问题,停车检查胎压”,民警检查车辆发现四个轮胎胎压均正常。眼见这一说法被识破,侯某又借口“肚子不舒服,内急,坚持不到前方服务区”,民警当即严肃告知侯某不要再多做狡辩,虚心接受处罚。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车道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护栏外,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