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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高速交警成功拦截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2-02-17 13:46:31  作者:开封高速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30  文字大小:【】【】【
  • 我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往往有些人存在侥幸的心理。元宵节期间,万家团圆,交通安全更是不能抛诸脑后,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针对传统佳节市民饮酒聚会增多,酒驾风险突出的实际情况,开封 ...

我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往往有些人存在侥幸的心理。元宵节期间,万家团圆,交通安全更是不能抛诸脑后,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针对传统佳节市民饮酒聚会增多,酒驾风险突出的实际情况,开封高速交警安排部署警力,严查严管、精准打击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等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215号晚2222分,开封高速交警支队省界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牌号为豫BDC***白色宝马轿车涉嫌酒驾正在辖区行驶,需设卡拦截。接到指令后,豫鲁省界大队教导员宋凯和民警尤永刚迅速组织警力在站口设卡布控,在兰考西收费站查获嫌疑车辆。经初步询问,司机承认酒后驾车的事实,后又经经检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罚,消除高速公路行车隐患,维护了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司机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行车铁纪,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务必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