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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任性变道出事故负全责
2022-02-24 15:43:4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3  文字大小:【】【】【
  • 2022年2月19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兰南高速99公里处时,发现两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行车道内,一辆牌照为鲁MC***98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牌照为冀R1***10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高速公路任性变道出事故负全责

2022219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兰南高速99公里处时,发现两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行车道内,一辆牌照为鲁MC***98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牌照为冀R1***10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经勘察事故现场和查询车辆行车记录仪了解,冀R1***10小型轿车驾驶员名叫安某,开车行驶至此路段时,没有观察超车道内后方车辆通行情况也没有开启转向灯就驾驶车辆从行车道变更到超车道,导致在超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鲁MC***98小型轿车与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两车司乘人员均正确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在此事故中,安某变更车道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观察后方车辆,导致所驾车辆在变更车道时与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时,高速公路行车应尽量保持一个车道行驶,不要频繁变道,如需变道,在变道前应先打开转向灯,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行驶,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