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时遇到收费站,不论是上站还是下站,一些驾驶员往往会出现急躁的心理,从而出现抢道通行,引发剐蹭事故,这样不仅需要承担损失,而且还耽误行程,可谓得不偿失。
2022年4月4日11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事故民警接报警电话称在连霍高速荥阳收费站下站口两车发生事故,事故大队大队长白剑锋、民警段胜举到达现场勘察后发现,两车因下站时互不相让,争着通行从而导致两车侧面发生刮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影响其它车辆正常下站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车道减少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之规定,两司机负同等责任。执勤民警对双方驾驶员批评教育,事故已快速处理,事故车辆也迅速转移到安全位置,道路恢复畅通,经过批评教育双方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示:下站车流量大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依次排队交替通过,守法行车,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