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15时15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刘通带领中队人员途径商南高速公路45KM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F7P***的小型普通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警示闪光灯,车后没设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旁几人正在吃饭。驾驶员邹某告诉民警,他们是湖南省长沙人,三个人结伙从湖南长沙前往河北某地打工。驾车因错过服务区,途中赶到饥饿,遂商量停下车在应急车道上吃个便饭。没料到,他们刚吃到一半被巡逻民警碰到。刘通对驾驶员邹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其做出了记9分、罚款200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