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6日10时30分,薛某驾驶车牌号为豫C牌照的小型客车,沿日兰高速行驶至兰考西收费站上站转南阳方向匝道内时,碰撞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设施,造成车辆损坏无人员受伤的单方交通事故。
事故民警邱国华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当事人薛某询问,因驾驶员薛某在高速公路匝道内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在匝道口前方提前留意道路边设置的指路牌,切忌临时“抱佛脚”到了匝道口才停车察看。为使车辆进出匝道安全过渡,匝道大多限速,进出匝道需提前减速,在实线前果断进入或离开主线,然后再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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