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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 逃逸车辆无处遁形
2022-07-14 09:32:0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0  文字大小:【】【】【
  • 2022年7月6日晚上10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值班民警李惠民接110报警:盐洛高速公路往盐城方向距离郭店停车区11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后货车逃逸 ...

202276日晚上10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值班民警李惠民接110报警:盐洛高速公路往盐城方向距离郭店停车区11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后货车逃逸。接警后,李惠民和同事们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被撞车辆是一辆豫D牌照SUV小客车,据该车司机反映,事发前听到车辆异响,遂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下车在后备箱翻找警示标志牌时,被一辆货车刮碰,小客车损坏。现场只找到一个疑似货车护栏的东西,没有其他有价值的散落物。


现场勘察完毕回到大队,李惠民到许昌西收费站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因事故发生在晚上,能见度差,再加上有对向车辆的灯光干扰,事故发生的情况看不清楚,只能看到逃逸的车辆应该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第二天上午,李惠民从数百张卡口监控照片中找到了被撞小客车的照片,从小客车过卡口监控的时间,最终锁定了3辆半挂车。其中有一辆豫A牌照的半挂车,根据其近段时间缴纳罚款的记录,从中找到了该司机的手机号,李惠民让其到服务区停车后拍车辆照片,从该司机发的照片可以看出,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工具箱护栏确实,应该就是逃逸的那辆车。

712日早上,豫A牌照的半挂车从江西返回到许昌,李惠民和大队长樊宏虎将事故现场掉落的的护栏和该半挂车相比对,严丝合缝,确认该车就是逃逸车辆了,经对驾驶员何某询问,何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许昌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肇事逃逸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且保险公司拒赔,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