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按照支队部署,持续强化路面管控,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22年7月29日上午10时许,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盐洛高速735公里处时,发现一名老人手提编织袋正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慢悠悠地拾捡塑料瓶,丝毫不顾身后过往的车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下车,做好安全警示。
据了解,老人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为了挣点钱,冒险从高速公路外侧一处损坏的护网里钻了上来。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后,老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不会再上高速公路拾捡垃圾了。随后,民警让老人离开了高速公路。
许昌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条安全常识,行人一旦进入高速路段,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因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伤害。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在高速路上随意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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