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提供给事故车辆和突发紧急情况车辆紧急避险用的应急车道,其它车辆不允许停车。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仅影响救援车辆通行并且极易发生交路交通安全事故,对道路安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8月1日上午9时10分,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豆亚峰和警员一起在连霍高速巡逻期间走到连霍高速365km处,发现一辆车号为皖LBT***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子没有闪烁四角灯,车后也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戒立即前去查看情况。民警了解到司机叫刘某某,从淮北出发前往郑州,行驶的过程中,感觉捆扎货物的扎绳有些松动,便不顾安全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来紧一下扎绳,却疏忽了车辆和自身安全问题。
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该司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编辑:刘传海 审核: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