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快,驾车时需要集中注意力。8月14日,在连霍高速巩义市境内,一名驾驶人在驾车时伸手取手机,分心驾驶,导致车辆与前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发生追尾,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8月14日19点10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十支队接到驾驶员报警,在连霍高速西向东方向巩义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现场没有人员受伤。接到警情,十支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由于车都能开,同时让双方当事人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设置好警戒区。在问及后车SUV驾驶员事发原因时,驾驶员表示正在驾驶时听到手机铃声响起,于是低头向副驾驶座位拿手机时,分心驾驶造成车辆跑偏,追尾了前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半挂车尾部的备胎被撞掉,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过勘察,SUV车辆受损严重,挡风玻璃及引擎盖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半挂车尾部有变形。通过事故双方的描述,及路面监控对事发瞬间的回放,民警依法认定后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表示后悔不已,一定吃一堑长一智,做到谨慎驾驶。
河南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以100公里的车速行驶低头一秒相当于盲驾40米,而在道路上驾车行驶,低头看手机的瞬间,车辆实际上处于无人驾驶状态,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广大司机朋友,驾车行驶严禁使用手机,防止分心驾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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