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公路,行车过程中随意变更车道极其危险,往往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2022年08月11日09时10分许,在G1511日兰高速472km+500m处发生一起半挂车与小型客车刮碰的交通事故,事故大队邱国华、闫世超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经调查,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日兰高速自北向南行驶至日兰高速西半幅472km+500m处时,因未及时合理安排行驶路线,在高速岔路匝道紧急变道,刮碰右侧朱某的小型客车左侧,此交通事故造成两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事故并无人员受伤。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朱某无责任。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友,在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提前合理规划行驶路线,行驶中注意观察指路牌,直至行驶至最右侧车道,车辆在错过了一个高速出口后,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寻找下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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