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任性变道 被追尾还要负全责
2022年8月23日14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称:安罗高速87公里处有一起追尾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白色轿车的右前方与一辆红色轻型货车的左后方发生碰撞,经询问双方驾驶员了解到,红色轻型货车驾驶员名叫谢某,在行驶过程中,想要超越同车道内前方车辆,于是在没有观察左侧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下,就打方向进行变道超车,导致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小型白色轿车躲闪不及,与其发生碰撞,双方驾乘人员均正确使用安全带,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在此事故中,谢某变更车道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观察后方车辆,导致所驾车辆在变更车道时与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与前后车的距离,否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二是在高速公路行驶应尽量保持在一个车道内,不要频繁变道,如需变道,在变道前应先打开转向灯,观察相关车道内是否有车辆行驶,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变道;三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若遇到前方有车辆打转向灯变道时,要注意减速礼让,避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