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14时许,开封高速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指挥中心报警称:郑民高速南半幅53公里附近有一商品车掉落在路面,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刻将警车停在事故车后方并拉响警报,联合路政人员摆放锥桶提醒后方来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待救援车辆到来后民警联合路政人员把现场散落的杂物清理至路边,消除了安全隐患。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当事司机得知:罗某驾驶重型车辆运输车,沿郑民高速南半幅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所载的新商品车从载运车上掉落,造成商品车损坏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罗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1、车辆出车上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无论是拉载货物的大货车,还是越野车、旅行车,都要捆扎好车上携带的物品,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物品不会掉落下来,以免造成危险。
2、行车中,要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给自己预留一定的时间、空间来判断、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防被其他车辆掉下或卷起的异物击中。
3、特别是遇有大型货车,尤其是装载较满或者货物固定不稳的货车,更是要拉开距离,不要长时间跟随或与其并行,防止货物掉落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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