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平顶山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宁洛高速公路南京方向,一辆豫D牌照的小型客车因操作不当与高速设施发生碰撞,造成该小型客车及道路设施受损。经过高速交警现场勘查处理,驾驶人高某负本次全部责任。
当日08时50分,接到报警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调查发现,沿宁洛高速公路南京方向行驶至K588时,一辆豫D牌小型客车因注意力不集中,撞在了高速公路超车道的护栏上,所幸驾驶人并未受伤,只是受到惊吓。经询问,驾驶人高某告诉民警,自己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一时走神没有掌控好方向,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撞到了护栏。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现场看场后认定,驾驶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驾驶人高某负全部责任。
平顶山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连着千万家。驾驶车上路时,司机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路况,谨慎规范操作,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时,要杜绝在不观察路况、不观察后视镜及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随意操作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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