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节假期期间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假期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保驾护航。
2022年9月9日16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郑栾高速公路69公里处,应急车道停了一辆黑色小轿车,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经询问,驾驶人再找要吃的药。民警告知司机:身体感到不适,需要停在应急车道时,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切记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要摆上三角警示标志,同时车上驾乘人员要撤离到高速护栏外。梅某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驾驶人在行车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突发疾病,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如果驾驶人在行车前就已经感觉自己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强行驾车上路。如果驾驶人自身就有既往病史,那么在上路之前一定要随身带好药品,以防在路上意外突然发生,没有药物及时救治。
如果没有既往病史,而驾驶人在路上又突发疾病,这时驾驶人也不要慌乱。如果还有意识,可以赶紧开往就近服务站请求援助。如果不能继续驾车,应该开启应急的双闪灯,并且把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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