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濮阳高速交警,我儿子已经安全到家了,万分感谢你们!孩子已经五天联系不上了,我们一家人都很担心孩子的安危,多亏了你们交警,我们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孩子安全到家了就好,这是我们人民公安的本职工作,人民公安为人民嘛!”当事人家属与民警的一段对话朴实无华,却充满真情感激和责任担当。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来不单单是一句好听口号,而是我们每一个高速人烙印在骨头里的一种服务理念,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小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2022年9月16日10时30分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事故民警刘秀彦、孙先波、辅警申军甫、张正博在排查道路隐患过程中,巡查到大广高速1826Km东半幅时,发现一行人在应急车道徒步前进,民警心系群众人生安危,立刻停车询问情况。该群众为一青年男性,穿着正常,但是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酸臭味,经过耐心沟通得知,当事人张某口齿不清、精神恍惚,被大巴车遗忘在在濮阳南停车区,已经在高速上待了四五天,这几天只能吃一些随身带的零食充饥。
民警初步判定该青年张某应该存在一定的精神障碍,随后民警根据其提供的家人电话逐一核实,多次尝试后终与张某父亲取得联系,张某父亲情绪十分激动,称其家住洛阳,现在北京务工,孩子存在一定的智力障碍,张某乘坐大巴车是来北京找他的,请求高速交警把他的孩子张某送到去洛阳的大巴车上。民警安抚张某父亲情绪,让他不用担心,一定将张某安全地送到家。
秉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民警将张某安全带离高速,帮助联系前往洛阳的大巴车,并将车辆号牌、到站时间、司机电话等通知到张某父亲提供的洛阳联系人,做好张某的后续对接工作。民警刘秀彦更是细心地把洛阳联系人的电话和联系方式写在纸片上,交给大巴车司机,千叮嘱万嘱咐一定要见到联系人在让张某下车,大巴车司机称:“真是不多见像您这样负责的交警同志,放心好了,保证完成任务。”
张某与老民警刘秀彦的孩子年龄相近,刘秀彦像一位父亲一样,耐心地和张某沟通,安抚情绪。时至中午午休时间,更是不顾个人饥饿,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跑去给张某准备了一些吃食,并自讨腰包给了张某200元钱,以便其乘车和路途使用。
下午18时许,张某父亲反馈孩子已经安全到家,并表达了对濮阳高速交警的感谢。民警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与张某洛阳亲人取得联系,经核实张某确已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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