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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故障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处罚
2022-09-20 10:00:4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75  文字大小:【】【】【
  • 9月17日上午9时09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民警许慧君带领中队人员王邵琳、曹舜在济广高速路上巡逻至352公里处西幅发现一辆运输危险物品的半挂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未打开危险报警灯,后方也没有 ...
9月17日上午9时09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民警许慧君带领中队人员王邵琳、曹舜在济广高速路上巡逻至352公里处西幅发现一辆运输危险物品的半挂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未打开危险报警灯,后方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民警见状,急忙停车上前询问情况。在后方150外连续设置反光锥筒,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名叫李某,感觉车辆有异响随即停车检查,没有按照规范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故障车警告标志。

    民警帮助驾驶员检查车辆排除故障后,对驾驶员发生故障后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讲清应急车道的作用及特殊情况应急车道停车的正确使用方法,告诫王某作为运输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驾驶员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民警没有及时赶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不知会造成什么后果,通过这次故障,自己一定谨记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突发情况、车辆故障、发生事故一定要将车首先停到应急车道,打开“双闪”,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告标志,车上的人员一定要到防护栏外侧,防止发生不测。对于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的按照法律规定将处以200元罚款扣9分的处罚,对于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未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要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编辑:刘传海  审核: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