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总是积极担当、服务群众,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办急事、解难事、做好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诺言。 2022年9月17日上午11时3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李永杰巡逻至济广高速西幅373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JX2***的绿色皮卡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开着双闪灯,三个人站在护栏旁边,一脸焦急的样子,其中一个人正焦急地打着电话。
经过了解得知,打电话的是司机王某,与朋友从山东泰安出发准备去安徽亳州办事,没料到车辆行驶至半路竟然高温了,而且车上也没带桶装水,无奈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一时又联系不上救援车辆,只能干着急,毫无办法。
了解了情况之后,民警打开车辆引擎盖查看情况,原来是车辆水箱的缺水,加上长时间行驶导致车辆高温。查明了状况,民警立即拿出警车后备箱的备用水帮助驾驶员往水箱加注水,以此给车辆降温,叮嘱驾驶员如果降温后车辆仍然不能行驶,就拨打报警电话联系高速救援车辆予以救援。司机王某对民警的及时救助激动地说:谢谢警察同志!
商丘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特别是轮胎、电瓶电路、制动和灯光,然后检查随车必备的修车应急工具,如千斤顶、扳手、手电筒和三角警示牌等。在高速公路行车时,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行车过程中因车辆故障必须在高速公路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立即打开双闪灯,车上的乘客迅速撤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并打电话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
一直以来,商丘高速交警在立足岗位、尽职履责保障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也时刻用“速度与温情”守护着每一名过往群众:对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总会伸出援手,力所能及地纾困解难、济贫救危。
编辑:刘传海 审核: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