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总是积极担当、服务群众,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办急事、解难事、做好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诺言。 2022年9月16日上午11时3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许新文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301公里处时,一辆豫ND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立即停车查看情况。
经了解,该车为新买的新能源汽车,行驶到这里时车辆没电了,无法正常行驶,被迫停在高速上,车主也是郁闷不已。了解情况后,交警迅速在该车后方安全距离内摆放好反光锥筒及警示标志牌,对交通进行疏导,之后把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帮助车主联系了救援车辆。
商丘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特别是轮胎、电瓶电路、制动和灯光,然后检查随车必备的修车应急工具,如千斤顶、扳手、手电筒和三角警示牌等。在高速公路行车时,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行车过程中因车辆故障必须在高速公路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立即打开双闪灯,车上的乘客迅速撤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并打电话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
一直以来,商丘高速交警在立足岗位、尽职履责保障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也时刻用“速度与温情”守护着每一名过往群众:对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总会伸出援手,力所能及地纾困解难、济贫救危。
编辑:刘传海 审核: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