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蒋口乡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突然起火,在盐洛高速公路永城南收费站驶入绿色通道,危急时刻执勤的商丘高速交警发现火情紧急处置,后与永城市消防人员联合扑救下,起火幸未燃及车上货物,火情隐患得以彻底排除。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王浩楠介绍,9月18日夜晚11点18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N8****的重型货车驶入盐洛高速永城南收费站的收费广场,正在执勤的王浩楠和正在绿通广场验绿通的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货车的尾部冒着白烟,轮胎部位冒有明火。他们立即喊话示意货车司机,阻止货车进入车道。王浩楠迅速上前一边设置反光标,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一边让其他民警上前快速查找火源。很快,车左后方轮胎燃烧起来,询问司机得知车上还装满了易燃的塑料制品等货物,且广场上还有很多等待验货的车辆。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王浩楠第一时间拨打119,拿其灭火器挺身上前对着起火部位进行扑救,稳住火势不再蔓延。由于气温过高,在明火扑灭后又连续两次复燃,民警及收费员拿着灭火器、水桶尽全力控制火势。永城市消防人员很快到来,对燃起的火苗快速扑灭,对高温轮胎进行淋水降温,彻底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避免了伤及无辜车辆或群众。
货车司机告诉民警,他姓葛,是永城市蒋口乡人,车上拉有几十吨易燃的塑料制品。葛某心有余悸地说:“多亏了商丘高速交警及永城南收费站值班人员,不然我的货车及一车货物将化为灰烬”。
“群众事,无小事。”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 一直以来,商丘高速交警在立足岗位、尽职履责保障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也时刻用“速度与温情”守护着每一名过往群众:对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总会伸出援手,力所能及地纾困解难、济贫救危。他们从一件件平常事、平凡事、普通事做起,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受到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编辑:刘传海 审核: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