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抛洒物,不管是小到食品垃圾袋,还是大到货运车辆上的运载货物,都像一枚“定时炸弹”,时刻危及着车辆的行车安全。
2022年9月19日上午12时4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接报警称,盐洛高速745公里处,一辆货车行驶途中货物飘洒,导致自己的小车受损。
民警通过调取路面监控,看到货车途经事发路段时货物散落。该货车驾驶员承认因货物捆扎不牢,途中散落在路面的事实。最终,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其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如何避免路面抛洒
在高速公路上,类似因货物抛洒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鲜见:有的是掉落在路上,导致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发生侧翻、追尾等事故;有的是前车的抛洒物直接砸中后车,导致事故发生。
如何避免自己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掉落物品?许昌高速交警提醒,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行车前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因此,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按规定认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轮胎等,尤其是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避免出现如轮胎、备胎等掉落的危险情形。此外,驾驶人日常也要加强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其次,要严格遵守车辆载物规定,并将货物捆扎牢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因此,驾驶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同时在上高速公路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
行驶途中,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依然牢固,此举也可避免出现车上真有货物掉落而自己不知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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