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张涛)
2022年9月13日9时30分,信阳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沪陕高速南半幅847公里处,发现对面车道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应急车道,观察发现驾驶座椅上没有驾驶员,该车双闪没开,后方也没有摆放警示牌!巡逻人员用车内喊话器提醒,没见回应。考虑到车流量大,驾驶员或许有其他状况,停车极易发生事故,民警当即加速驶往前方潢川收费站,掉头赶往现场。经问询得知,驾驶员开到这里时车辆超时报警了,就把车停到紧急停车带然后到后排休息去了。得知情况后,民警严厉批评了驾驶员,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刚刚路过潢川收费站一公里时就应下道停车休息。现场给驾驶员普法教育,车辆行驶应合理规划时间行车距离,高速公里每间隔几十公里都设置有服务区,沿途收费站,累了就可以下站或者进服务区休息。听了民警的耐心解答,驾驶员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接受处罚。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放。高速公路是一条封闭的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能减速甚至排队等候,救援车辆只能沿着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到达现场。这时,应急车道就相当于“生命通道”。但在日常生活中,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司机将应急车道作为超车道,随意超车,或者为了方便、休息、修车,随意停车。一旦有事故发生,救援车辆因为应急车道被占用,难以移动,往往造成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病情加重甚至丧失生命。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翻滚车道边界或者靠肩行驶,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应罚款200元,并记9分;非紧急情况下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驾车时,请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要驾驶争吵的汽车,不要强行超车或会车,不要随意变道或闯车流,不要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超车。如遇道路流量大、交通拥堵,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不要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行。当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或需要意外停车时,应立即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果难以移动,应连续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在距离来车方向150米的高速公路上设置警示标志,迅速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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