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彭远鹏)
9月12日,信阳高速交警九大队民警紧急处置掉落在行车道上的货物,排除事故隐患,保障了高速公路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处罚。
当日20时许,大队接到司机报警,称沪陕高速至濮商高速固始方向车上货物掉落,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事故。民警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路面抛洒物为卷状泡沫,四处散落,其中一个还在超车道上。但所涉车辆并未在现场。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民警及时对现场进行警戒,开启警灯警笛,摆放防护设施,指挥疏导过往车辆,清理物品,保证路面畅通。
经了解,驾驶员刘某当日装载卷状泡沫,从安徽前往固始,装载的货物超高马槽1米左右,且没有仔细捆扎牢固,篷布遮盖包裹不严谨。民警对刘某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同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货车司机:上路行驶前一定要检查好装载的货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会散落,特别是运送易抛撒的货物时,最好使用厢式货车或使用篷布进行遮盖包裹。遇转弯通过时,应集中精力,降速驾驶,以免因离心力作用使货物抛洒。在服务区一定要停车检查,以防车辆长时间行驶后货物出现松散情况,引起货物倾斜、散落等不必要的情况。若在行驶中发生货物抛洒等意外,一定要将车辆停于最右侧车道,打开报警双闪灯,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同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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