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停车既干扰了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也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仍有司机不以为然,随意停车大小便、休息睡觉、设置导航、接打电话等等。结果,违法司机被民警依法给予处罚。
2022年10月04日19:1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何涛带领副班人员巡逻至连霍高速南幅32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熄火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方未设置反光三角牌。民警上前查看时,司机正在驾驶位打电话,当民警问询司机查看其驾驶证行驶证时,司机正在打电话,说是在导航,面对民警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经过了解得知,司机名叫李某,从河南郑州出发准备去夏邑县县城,行驶至连霍高速328公里处时,看到应急车道比较宽,认为可以停车,而且开了很长一段时间,比较劳累,就将车停在了此处,接打电话搜索导航。了解了情况之后,民警注意到虽然是晚上但是在十一假期期间车辆比平时也要多很多,而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竟然敢在应急车道停车接打电话,搜索导航感到震惊,对司机这种违法行为首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对司机处于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根据法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而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二、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危险警示牌。在能见度较低的雾雨或夜间,应该将警告指示牌的距离提升到200米以上,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另外,停车后人员一定要下车,撤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110,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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