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长期始终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为”这一服务理念,把每一起群众求助警情都当成一次考核,最大程度做到让群众满意。
10月11日上午9时许,路警中心接到一位货车司机求助报警,该司机情绪急切,称其车辆转载的货物掉落在大广南乐段附近,由于高速公路为单向行驶而且无法倒车,自己无法驾车寻找丢失的货物,只能向高速交警报警求助,希望可以寻回丢失货物。
在接到路警中心指令后,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速出警,沿途寻找丢失货物,终于在大广高速东半幅1766KM处找到了掉落的货物。面对高速公路上疾驰而过的车辆,民警分工配合,一人进行安全警示,一人迅速捡拾起掉落的物品,将其装在警车后备箱中,移交求助司机,并暖心提示其以后装载货物一定要固定好,这不但是为自己着想,也是对他人的行车安全负责。民警及时找到丢失货物,解决了群众的急事、愁事,受到了货车司机的高度评价,树立了濮阳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群众之事无小事,濮阳高速交警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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