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这么黑了,多亏有你们高速交警,要不然还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10月14日凌晨,货车驾驶员王某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10月13日23时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辅警执行夜间巡逻任务时,行驶至台辉高速K39公里附近,发现北半幅行车道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驶速度缓慢,应急报警灯闪烁,因夜间天色黑暗,行车视线不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引导车辆停至应急车道询问情况同时安排人员在车辆后方进行警戒工作。
经民警询问得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胎,由于拉的是空车,司机猜测是因为轮胎老化导致的损坏,因车辆爆胎地点距离最近的收费站出口仅有几公里的距离,司机王某就抱着侥幸心理缓慢前行。
民警对王某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高速公路车辆行驶最低时速为60公里每小时,一旦低于这个时速在高速公路上非常容易发生事故。随后,民警警车闪烁警灯在后方进行警示,安全护送该故障车辆至前方范县收费站检修。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在行车路上发生意外,当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时,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同时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等候救援,然后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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