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跑高速的老司机都知道,高速行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散落物,有些是车辆行驶途中突然爆胎后产生的轮胎碎片,有些是行驶途中货物意外掉落,有些是行驶途中篷布脱落,或是驾乘车时随手抛物,高速公路路面上的散落物不但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保驾护航。
11月15日16时50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盐洛高速盐城方向726公里时,发现行车道散落着多块轮胎碎片,当时通行车辆较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组织人员拉响警报,在确保安全后迅速清理了行车道上的散落物,及时消除道路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许昌高速交警提示:
1、行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行车前将货物捆扎牢固
车辆上高速公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所载货物是否捆绑牢固,行车过程中也要定期检查货物捆绑情况,如有松动,倾斜等情况应及时重新包裹、捆扎,若因所载货物掉落引发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3、行车中保持安全车距,冷静处置突发情况
在高速行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猛打方向或猛踩刹车,防止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同时及时向高速交警、路政等部门报警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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