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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严查|“看到民警查车,我让他们提前下车了”
2022-11-23 21:05:09  作者:信阳高速交警 余瑶罄  来源:高速总队  浏览次数:3  文字大小:【】【】【
  • “挤一挤没关系,多一个不要紧”你是不是也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超员驾驶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还“潜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多一个都“驶”不得! 典型案例 为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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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一挤没关系,多一个不要紧”
你是不是也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
超员驾驶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还“潜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多一个都“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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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为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统筹抓好年内防事故、保安全、护稳定等重点任务,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河南高速交警全省联动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结合冬季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拼车、包车、面包车等车辆),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11月18日21时许,信阳高速交警在沪陕高速固始收费站对一辆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不远处收费站内走出两位拿着行李的乘客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怀疑两人是从超员车辆下来的乘客,随即控制该车辆,并对下站乘客进行询问,一组民警迅速调取收费站广场监控录像查证。

 面对乘客证词和监控录像,驾驶员胡某承认了超员违法的事实,并称自己在下站时看到收费站外广场有民警执勤,就地停车让超员的两名乘客下车,以此躲避民警检查。经查明胡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人数为9人,超员2人。


 民警严肃批评教育了驾驶员胡某,责令其将超员人员转运,并对胡某驾驶7座以上客车超员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6分。

在这里

高速交警要给大家普及一些

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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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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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信阳高速交警提醒

生命可贵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主动拒绝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供稿 | 信阳高速交警 余瑶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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