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付俊杰)
11月15日下午15时30分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在信阳西收费站执行“逢5”统一行动时,查处一辆车牌号为豫SCY***的小型蓝牌货车私自改装车灯,该车辆前车牌左右两侧安装了两个大灯,据了解非法改装的氙气大灯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光柱散射,对行人、驾驶员会产生眩目效果,影响行车安全。所谓的“亮瞎眼”强光灯,就是现在最厉害的氙气大灯,能发出一种光称为盲光,人眼近距离对着灯泡看7秒眼就瞎了,可想而知他对对方的伤害有多大。
夜间行车时私自安装大灯会对迎面驶来的车辆造成视觉的上短暂盲目,从远处根本无法看清来车方向,存在很大交通隐患,在民警与车主石某沟通得知改装车灯是车主自行所为,自己只觉得夜间行车时看得挺清楚,却没考虑到灯光会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对该车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
现在社会上一些车辆盲目加装车灯装置或是改动原有灯光,因涉及电路变动,存在安全隐患。夏日因线路引发自燃时有发生,改装导致车辆发生事故或自燃,保险公司可因此拒赔。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私自安装爆闪灯,这些改装后的灯光,给其它驾驶人驾驶车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那些正在准备改装或者已经改装的驾驶员,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在路上给自己或别人带来伤害,警方也会加大对这一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盲目改装现象。
最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驾驶员石某进行了罚款200扣0分处理,责令其拆除改装车灯以免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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