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10时40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执勤民警京港澳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危险报警闪光灯没有开启,车辆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过往车辆一辆接着一辆驶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戒区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经民警询问,该司机表示长时间跑高速路过老家车辆随行人员打算就近下高速回家,就停到了应急车道,忘记了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后方车辆。
得知情况后,民警告知该司机可以就近下站上下人员,并对司机随意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该司机表示以后一定遵章守规。
许昌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是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更不能随意停车,否则不仅影响正常交通,也容易导致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造成车辆追尾,甚至引发更严重后果。在高速公路行车前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时,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并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请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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