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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高速换轮胎 巡逻交警及时予以帮助
2023-02-18 18:47:0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46  文字大小:【】【】【
  • 2023年2月18日10时5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执勤交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740公里处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只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不远处摆放着警 ...

202321810时5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执勤巡逻至京港澳高速740公里处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只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不远处摆放警示牌现场车流量较大,情况十分危险。

巡逻交警立即上前查看,只见车辆驾驶员正在拆卸轮胎。经询问驾驶员,车辆行驶途中突然爆胎了,就停在了应急车道准备换轮胎

为排除险情,巡逻交警为故障车辆按照规范摆放好反光锥筒,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将车辆随行人员疏导到护栏外,并联系救援车辆,指挥过往车辆避让。

许昌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故障:“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在车辆能移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撤离现场,将车开到就近收费站下高速,拨打12122报警;

如车辆不能移动,务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好三角牌,人员撤离到右侧护栏外后,拨打12122报警电话;

如果是多车事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单拍录视频或者照片,交换驾驶证、行驶证,就近收费站下高速或行驶到服务区后,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处理,千万不要为了一起简单的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滞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造成长时间的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