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由于车辆行驶距离远,道路颠簸,时常发生货车物品散落情况,若不及时清理,严重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看似普通不起眼的障碍物,却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封高速交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路面散落物品,保障安全通行。
2023年4月13号早上6点20分,开封高速交警支队豫鲁省界执法服务站巡逻民警李亚军带领辅警巡逻至连霍高速471公里处,发现行车道上有一根两米长的货车货架横在车道上。外加此时正处于早晨时间段,过路的司机师傅们难免瞌睡,注意力和反应力较差,情况危险,过往车辆行至此处纷纷紧急避让,存在安全隐患。为了避免事故发生,民警李亚军立即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双闪,拉响警报,现场人员互相配合,迅速将障碍物清理,排除隐患,及时恢复道路畅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开封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1)当货车驾驶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
如果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交警,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2)当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