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李述涛 审核:余瑶罄)
“距离产生美”
是因为人与人之间
走得太近容易产生“摩擦”
同理
高速公路上车与车之间
走得太近也会带来隐患
所以
距离还能产生安全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31日15时40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辖区大广高速由南向北2244公里处,一辆货车发生侧翻,无人员受伤。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同时通知路政和施救部门展开救援。
事故现场一辆白色小型厢式货车横向侧翻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仅有超车道能够通行。民警利用警车和锥桶设置安全区域,警示过往车辆减速避让。
询问了解到,驾驶员徐某某拉载电子设备,从惠州出发前往河北。行至此处,因与前车距离过近,想变道超车时,又发现超车道有车,再打方向回到原车道的过程中,车辆不听使唤,左右摇摆,控制不住翻了车,万幸人没事。
民警结合现场情况和监控视频,认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徐某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操作不当所致,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利用12123平台,当场出具了简易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持安全车距
是预防事故最有效的方法
什么是“安全车距”
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一般来说,车速越快、车重越大,安全车距也就越长。
安全车距在法律上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两车需保持的车距为
后车每小时通过距离的千分之一
车速为80km/h,安全车距为80m;
车速为120km/h,安全车距为120m。
因为天气原因
能见度比较差的情况下
安全距离就要更长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信阳高速交警温馨提醒
高速公路行驶中,因车速较快,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足够长的制动距离;若未保持安全车距,则追尾风险很大。
发生事故后要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决,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牌,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0或0376-7670110信阳高速交警报警电话,也可关注“信阳高速公安”微信公众号,使用一键定位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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