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客车变身“货车” 濮阳高速交警依法查处
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是高速公路上较为常见的两种车辆类型,客货混装存在一定的道路安全隐患。8月22日,濮阳高速交警查处一起客车载货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当日上午9时许,支队二大队在大广高速豫冀省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中型客车车窗玻璃均贴有黑色不透明遮光膜,从车外无法看清车内具体情况。执勤民警察觉不对,随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现场布置好安全防护措施后上前查看情况。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已被全部拆除,车厢内载满饼干零食等货物。司机称自己经营了一家超市,上午从濮阳拉货返回河北大名,因小型货车故障无法行驶,为节省成本,侥幸使用客车拉货。了解情况后,民警向司机说明客车违规拉货的危险性,并告知司机其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处罚后,司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行车。
濮阳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客车载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方面,车内物品会阻挡视线,使驾驶员无法通过车内反光镜观察后方情况。另一方面,行驶过程中物品来回晃动,对行车稳定性带来较大风险,为了您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勿使用客车拉载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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