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11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张迎军,辅警陈鑫在郑栾高速巡逻,当车辆行驶到郑栾高速南向北7公里附近时,远远看到前面超车道上两辆大型客运大巴车占道行驶,警车在车后跟随,两辆大型客车一直在超车道上行驶至侯寨收费站下站,民警立即示意两位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出示证件。
民警首先向驾驶员出示了其车辆长期占用超车道行驶的视频录像,经当事人确认后,民警向其告知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记3分,驾驶员无异议,随即民警开具了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随即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安全教育:“你开的是大型客车,车上载着几十人,行走在超车道上车速过快不安全,车速过慢影响后边车辆通行,都不可取,大型车辆靠右行驶是确保行车安全和道路通行正常秩序”。张某某表示今后一定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大型车辆靠右行驶的规定,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大型车辆一定要靠右行驶,确保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