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恶劣天气频繁出现,为保障群众在高速公路的出行安全,有效应对春运期间交通安全风险、化解交通安全隐患,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联合辖区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及路产部门,在辖区高速公路的事故多发点段、隧道、桥梁、团雾多发、易结冰积雪以及互通立交的分流、合流等路段,投放了一批预置反光锥筒,可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车内的警示标牌无法拿出来时,将预置反光锥筒作为先期防护工具,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打造“路畅通、车安全、人满意”的郑州高速春运之路。
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有很多种,其中反光锥筒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隐藏着三大“玄机”,一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下,驾驶人可使用这些预置反光锥筒进行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二是高速交警在遇到紧急情况下用来进行道路管控。三是作为高速交警、路政车辆随车装备的一个有效补充。
为了进一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还在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安装了多组“爆闪警示灯”和“防真警车”着重强化对夜间疲劳驾驶人的警示作用。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有的司机朋友未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还停留在事故现场,这种做法容易引发“二次事故”,二次事故“猛如虎”。因此,高速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后请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此时,反光锥筒就派上了用场,为确保司乘人员的安全,可自行取用郑州交警投放的预置反光锥筒。
郑州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遇到事故或车辆故障时“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前在辖区重点路段摆放反光锥形筒,事故车辆可自行提取,向后方示警,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双闪灯,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危险警示牌或者反光锥筒;及时报警并在安全位置等候救援处置。使用完毕后,记得将反光锥筒放回原位,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