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下午16时05分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辅警巡逻至大广高速东半幅1781公里处,车辆未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设置任何警戒标志。过往车辆疾驰而过,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停车,打开警灯警报为该车设置警戒,随后上前询问情况。
经民警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独自驾车去天津办事,因为事先没有规划好行车路线,担心走错路,就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查看导航,觉得稍微停一会不会有事,没想到碰到巡逻的高速交警。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结合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给其讲解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的危害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在应急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该司机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说道:“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害人害己,我今后一定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濮阳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应急车道即“生命通道”,是专门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只有当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等紧急情况,才能够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同时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