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间高速公路交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司乘营造安全、稳定、畅通的行车环境。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在辖区加强巡逻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2月15日14点20分许,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在巡逻至京港澳高速长葛段730公里处,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了一辆小型客车,该车未在车后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巡逻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经询问情况得知,该车驾驶人开车到此路段时,突然有个非常紧急的电话,便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想打完电话再走。民警对其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做出相应处罚,最后民警其讲述高速公路停车的危险性,提醒驾驶人,行车途中如遇到紧急事情,可以就近下高速或者到服务区处理,严重的话立即靠边停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报警求助。驾驶人很受教育,表示以后一定会遵法守法。
许昌交警提示您:应急车道即生命通道 违法占用将严肃处理,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你知道多少?一、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二、易造成事故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三、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需要怎么做:如果确实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雾等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延长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