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管理,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严格落实巡逻制度,加强对重点时间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到警灯常亮、警笛长鸣,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上一些不起眼的障碍物,看似普通,却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4月10日上午10时3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726公里处时,发现行车道内有一大块障碍物,途经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做好后方警戒,提示车辆降速避让。
经查看,该障碍物为汽车的轮胎皮,对路面行车构成严重威胁,因当天车流量较大,巡逻交警迅速将该物品清理出高速公路,及时消除一起事故隐患。
许昌交警提示:行驶过程中,车辆掉落的任何物品都可能对本车及后方车辆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交通安全,驾驶员及乘车人要杜绝车窗抛物的行为。同时,注意自己所载货物,出发前和休息时都要检查车辆附属物品是否捆绑好,避免物品滑落后引发交通事故。
在行车时要保持好安全车速,确保在发现路面有障碍物时,留给自己充足时间与距离躲避异物,切勿因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如高速公路上发现有货物掉落、车胎等杂物,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