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栾高速公路路边的红叶李逐渐成熟,附近有些居民忽视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走上高速进行采摘,不仅很危险,同时,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2024年6月2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郑栾高速南向北方向3公里附近时,发现路边有几名群众在进行采摘红叶李,此处紧邻应急车道,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停车并上前查看,经询问得知,这几名群众为附近居民,闲着没事发现路边的红叶李逐渐成熟了,于是便进来进行采摘,想着没进入高速公路的行车道就认为没事。民警对她们进行批评教育,讲解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进行采摘的危险性,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她们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绝不再随意进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如果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或者横穿公路,由于高速公路车速快,车辆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及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行人往往是受伤害最严重的一方,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做到“行人不上高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