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更是生命通道,个别驾驶员明知道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是违法行为,但是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接打电话、停车睡觉、上厕所等等,不仅自己危险更给其他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2024年6月4日17时20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教导员朱文科辅警闫冠宇巡逻至郑民高速东向西18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豫A6**51的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巡逻民警立即停车查看的同时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及时的避让。经过民警了解,驾驶员师某刚刚从姚家收费站上高速,因为临时有事需要打电话,于是就停在应急车道上了。民警对驾驶员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师某实施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9分的处罚。
郑州交警提醒: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不仅违法,而且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倦困乏,或是要处理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事情,应尽快驶入就近的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停车处理完之后再继续上路行驶,切勿在应急车道上停车,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