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带队在郑栾高速郑州南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超长载货遮挡车辆反光标识,立即要求驾驶员现场整改,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为辖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通行环境。
6日16时10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高亮,辅警师敢超、霍鹏在郑栾高速郑州南服务区西半幅开展执勤,发现在货车停车区有一辆拉满玻璃的轻型货车,检查过程中发现这辆货车装载的玻璃超出了车身长度,车厢后挡板无法关闭,导致车辆反光标识,放大号牌都无法识别,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询问驾驶员得知,驾驶员李某从荥阳拉的一车玻璃到许昌长葛去,知道玻璃超长遮挡反光标识,心想几十公里就到了,也就没当回事。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李某的这一想法提出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责令现场整改到位。驾驶员李某表示接受民警批评教育,是自己麻痹大意。
郑州交警温馨提醒:1.车辆粘贴反光标识,可以提高车身警示作用,在夜间利用其逆反射特性,让后方驾驶员提早采取措施刹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2.车辆粘贴反光标识,可以体现车辆轮廓。简单说就是反光条是一种很常见的安全设备,可以对路人和司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