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具全封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通行能力大等优势,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所以法律明文禁止行人上高速公路。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高速公路上往往会出现个别行人,给自身安全和通行车辆带来隐患,一般高速交警或路政人员发现后都会第一时间劝离高速,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2024年7月13日12时37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毛建芳带领当班人员在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例行巡逻,当行至南向北 3 公里附近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上有两个行人,很是危险。待车辆停稳后,二大队大队长毛建芳、四大队副大队长张迎军迅速下车,询问当事人情况。经询问得知,两名男子系附近村民,为所谓的“抄近道、走捷径”少走几步路,就走上高速“走捷径”,殊不知却将自身生命置于危险之中。了解情况后,大队长毛建芳随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高速公路上车多且快,在高速上行走是非常危险的。河南省道路交通条例有明确规定,禁止行人上高速,根据相关规定是要对你们进行罚款的,看你们认错态度很好,也愿意改正,今天只给你们一个警告,希望你们能够引以为戒不再犯类似错误。”两名当事人表示知道错了,以后坚决不再徒步上高速,随即看着两人下了高速后,民警才驱车离开。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在高速上徒步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