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按照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的部署要求,在辖区收费站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人等违法上高速专项治理行动。
7月13日上午9时许,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三大队副队长李艳飞,带领辅警李付彪、姚慧彬在辖区绕城高速轩辕故里收费站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时,一辆电动三轮车驶入执勤交警的眼帘三大队副队长李艳飞立即示意三轮车驾驶员靠边停车。
10时10分许,执勤民辅警正在对过往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辆自行车爱好者,全副武装,正要驶入收费站领卡处。辅警李付彪和收费站工作人员迅速示意骑行人员,靠边停车。
2024年07月15日上午07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李锐、带领值班民辅警在十八里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员骑着一辆摩托车准备强行闯卡上高速。执勤民辅警迅速对其进行劝导。
现场民警分别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骑行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王某表示现在已充分认识到了骑行自行车、摩托车上高速不仅违法,而且十分危险,今后出行中,一定谨慎驾驶。
郑州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而且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请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务必看护好家中老人与孩童,切勿上高速“走捷径”,如果您在行车过程中发现有行人上高速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