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日18时,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迎军接支队指挥室派警,在郑栾高速南向北37公里附近有一起交通事故。副大队长张迎军带队迅速驱车前往,同时电话联系当事人拍照固定好证据后把车辆撤到应急车道上,打开双闪警示灯,做好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赶到现场后,经询问得知,一辆陕J8***2牌照的皮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后侧车轮因固定螺丝断裂直接脱落,滚向道路中央,致使随后驶来的豫L0***9牌照的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避让不及与轮胎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陕J8***2牌照的皮卡车驾驶员因未尽到车辆检查义务,机动车“带病”上路,致使车辆后轮脱落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本是一起只要做好出车前检查就能避免的事故,但却由于驾驶员疏忽,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车辆上路前一定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汽车的胎压是否正常或轮胎是否有损伤,汽车的周围有没有障碍物,是否阻挡汽车的正常发车运行,汽车是否有安全隐患等。按照老司机中流行的口头禅,开车要做好六件事,即“汽油机油水、刹车喇叭灯”,可是有些驾驶员的出车习惯不好,往往忽视出车前检查,导致自己出行路上发生一些让自己为难的事情。汽车车主和驾驶人员是车辆的直接使用者,具有主动检查、维护、保养的意识,是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