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即“生命通道”,是专门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只有当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等紧急情况,才能够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同时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8月4日14时50分,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台辉高速74公里处时,一辆黑色小轿车任性地停在应急车道内。该车既没有开启危险警示灯,也没有在车后方摆放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形,民警迅速靠边停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上前了解情况,车上乘客称,驾驶员因肚子不适,方便去了,马上就回来。果然过了没一会,驾驶员就跑了回来,向民警解释道,由于实在忍不住了,就临时停车解决去了。
得知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不仅违法,而且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倦困乏,或是要上厕所,应尽快驶进就近的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停车休息好了之后再继续上路行驶,切勿在应急车道、避险车道上停车,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被后面车辆追尾,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