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下午,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毛建芳,带队在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大学南路收费站,联合收费站工作人员开展摩托车严禁上高速宣讲活动。
16时27分许,一辆豫A3***P牌照的摩托车驶来,试图上高速。大队长毛建芳带领人员迅速上前制止了该摩托车。询问后得知,该摩托车骑手试图沿郑州绕城高速和郑云高速前往焦作云台山游玩。随后毛建芳大队长急忙向其普及了交通法律法规及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同时讲述了摩托车上高速的危害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该摩托车骑手听的很是认真,表示一定谨记于心,再也不冒险上高速了。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醒广大摩托车骑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请不要骑乘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