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更是生命通道。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事故,应将车辆尽量停留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处设置三角警示牌,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切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2024年8月12日11时23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李锐、案侦大队大队长张磊带队巡逻至绕城高速东向西38公里加500米处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且周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识标牌,存在极大安全行车隐患。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王某行驶中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在等待救援过程中由于昨天夜里没有休息好加上天气炎热就产生困意,然后就在车上睡着了,而且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该车驾驶员处罚200元,驾驶证记3分。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提示:
设置警示标志,是为了对后方驶来的其他车辆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避免事故或者二次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他车辆的安全和已经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车辆及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故障正确的做法是:一是持续开启危险警示灯;二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三是车上人员移步至安全地带并报警。